本文是学习GB-T 25407-2010 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的型式、型号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
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配套功率为≤11.03 kW
的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(以下简称灌溉机组)。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
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(GB/T 191—2008,ISO 780:1997,MOD)
GB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(GB 755—2008,IEC 60034-1:2004,IDT)
GB/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
GB1971 旋转电机 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(GB1971—2006,IEC 60034-8:2002,IDT)
GB/T 2828.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(GB/T 2828. 1—2003,ISO 2859- 1:1999,IDT)
GB/T 3214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
GB/T 3216—2005 回转动力泵 水力性能验收试验1级和2级(ISO 9906:1999,MOD)
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
GB10395.8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8部分:排灌泵和泵机组
GB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、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
总则(GB 10396—
2006,ISO 11684:1995,MOD)
GB/T 13306 标牌
GB/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
GB/T 25406 轻小型喷灌机
JB/T 5673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
JB/T 6663 轻小型单级离心泵
JB/T 6664.1 自吸泵 第1部分:型式与基本参数
JB/T 6664.2 自吸泵 第2部分:技术条件
JB/T 8512 输水用涂塑软管
JB/T 8895 中小功率柴油机 通用技术条件
3.1.1 按配套动力机类型分为:
a) 柴油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;
b) 电动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。
style="width:2.82665in" />GB/T 25407—2010
3.1.2 按灌溉机组的移动方式分为手抬式灌溉机组和手推车式灌溉机组。
style="width:10.39328in;height:3.34004in" />灌溉机组的型号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等表示,组成及意义如下:
YG□- □- □- □
动力机类型代号:C 表示柴油机,D 表示电动机(可不标注)
—动力机额(标)定功率,单位为千瓦(kW)
— — 出口直径,单位为毫米(mm)
进口直径,单位为毫米(mm)
移动式灌溉机组
配套动力机标定功率为4.4 kW 的柴油机,进口直径为80 mm, 出口直径为65 mm
的轻小型移动
式灌溉机组,其标记为:YG 80-65-4.4-C。
配套动力机标定功率为4.0 kW 的电动机,进口直径为65 mm, 出口直径为50 mm
的轻小型移动
式灌溉机组,其标记为:YG 65-50-4.0。
4.1.1
灌溉机组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。
4.1.2 灌溉机组在下列使用条件(或GB 5084
规定的水质)下应能连续正常运行:
a) 介质温度不超过40℃;
b) 介质的 pH 值为6.5~8.5;
c) 介质中非溶性固体颗粒的直径不大于1.2 mm。
4.1.3 灌溉机组应具有田间移动性。手抬式灌溉机组总质量应不大于60 kg;
手推车式灌溉机组车轮 新轮胎外直径应不小于300 mm, 断面宽度应不小于37
mm。
4.1.4
灌溉机组的机架应有足够的强度,与动力机和水泵等装置的连接牢固、可靠。
4.2.1
配套的柴油机、电动机、涂塑软管、织物增强吸水软管、金属薄壁管及管件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
规定。
4.2.2 配套的水泵应优先选用符合JB/T 6663 、JB/T 6664.1 和 JB/T
6664.2 中规定的水泵或符合其
他有关标准的水泵。
4.2.3 灌溉机组配套动力机的功率备用系数为1.05~1.4。
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,在额定工况下运行的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相应柴油机标准规定值的
1.07倍。
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,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,其机组效率1与净降值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:
a) 配套功率≤3 kW 时,净降值≤0.04;
b) 配套功率>3 kW 时,净降值≤0.05。
1)机组效率为电动机效率保证值与水泵规定性能点效率的乘积。
GB/T 25407—2010
4.5.1 灌溉机组的外露转动部件应有可靠有效的防护装置。
4.5.2 灌溉机组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10395.8 的规定。
4.5.3 灌溉机组的安全标志应符合 GB10396 的规定。
4.5.4 电动机为动力的灌溉机组
4.5.4.1
电动机绕组的绝缘电阻(绕组对机壳的冷态和热态绝缘电组)应符合 GB755
的规定。
4.5.4.2 应配有电动机过热或过电流保护装置。
4.5.4.3 应有可靠有效的接地装置或措施。
4.5.4.4 电动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应符合GB1971
的规定。
4.5.5
灌溉机组配套水泵在规定转速和1.2倍的规定流量下,轴功率应不超过配套动力机的额(标)定
功率。
4.6.1.1
自吸泵规定扬程、流量、效率、必需汽蚀余量、自吸性能等指标应符合JB/T
6664.1 的规定。
4.6.1.2
轻小型单级离心泵规定扬程、流量、效率、必需汽蚀余量等性能指标应符合 JB/T
6663 的 规定。
4.6.1.3 其他水泵的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柴油机性能要求应符合JB/T 8895 的规定。
灌溉机组的管路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,各连接处应无滴漏、喷射等现象。
4.8.1
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合格后(外协件、外购件、标准件、配套的动力机、水泵、管及管件、喷头等应
有质量合格证或有效的质量保证文件)方可进行装配。
4.8.2 装配好的整机,旋转部位应转动平稳灵活,不应有碰擦、卡滞等现象。
4.8.3 外露的机械加工表面应采取防锈措施。
4.8.4 各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。
4.8.5 灌溉机组外表面应无污损、碰伤、锈蚀等现象。
4.8.6 灌溉机组的涂漆应符合JB/T 5673 的规定。
4.8.7
灌溉机组应有明显的红色旋转方向标志,并应保证标志在使用期内不易磨灭。
4.9.1 灌溉机组故障按其原因和影响机组正常工作的程度分为四类:
a) 致命故障:危及并造成人身伤亡或机组报废的故障;
b)
严重故障:主要零部件严重损坏,不能用更换易损件和附带工具在较短时间内排除的故障;
c)
一般故障:产品功能下降,可用更换易损件和附带工具在较短时间内排除的故障;
d) 轻微故障:不影响产品功能和使用要求,且无需拆机而轻易排除的故障。
4.9.2
灌溉机组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额定工况下,首次故障前的平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00
h (对轻 微故障和一般故障不计)。
4.9.3
可靠性试验时,除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,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易损件外,不允许更换
其他零部件。
GB/T 25407—2010
5.1 水泵的流量、扬程、效率和汽蚀余量等按GB/T 3214 和GB/T 3216—2005
中2级的规定进行。
5.2 电机的性能按GB/T 1032 的规定进行。
5.3 涂塑软管性能按JB/T 8512
的规定进行,其他形式的管道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。
5.4
灌溉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运行,检查管路系统各连接部位的密封性,时间不少于5
min。
5.5 柴油机性能按JB/T 8895 的规定进行。
5.6 灌溉机组的燃油消耗率、管灌机效率按GB/T 25406 的规定进行。
5.7 安全要求和安全标志按GB10395.8 和 GB10396 的规定进行。
5.8 可靠性试验按有关可靠性试验评定方法标准的规定进行。
6.1.1
批量生产的灌溉机组应经检验合格,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方可出厂。
a) 装配与外观;
b) 管路系统密封性;
c) 田间移动性;
d) 燃油消耗率;
e) 灌溉机组效率;
f) 配套水泵性能;
g) 安全要求和安全标志检查。
注1:d)中出厂检验可只测燃油消耗量,但应保证燃油消耗率不超过4.3的规定值。
注2:e)中出厂检验可只测输入电功率,但应保证灌溉机组效率不低于4.4的规定值。
注3:a)、c)、g)全数检查,b)、d)、e)、f)抽检。
6.1.3 抽样和判断处置规则应符合 GB/T 2828.1
的规定。推荐采用正常检验 一 次抽样方案,检查批
为产品月(或日)产量或一次订货批量(台),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Ⅱ,接收质量限(AQL)
为4.0;也 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6.2.1 凡遇下列情况之 一者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d) 批量生产的产品,周期性的检验时(每年至少进行一次);
e) 出厂检查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6.2.2 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。
6.2.3 型式检验的抽样检查和判断处置规则应符合 GB/T 2828.1
的规定。推荐采用正常检验 一 次抽
样方案,检查批量应满足样本大小至少为2台,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
S-1,接收质量限 (AQL)为6.5。
GB/T 25407—2010
7.1.1.1
出厂的灌溉机组均应有产品标牌。标牌材料、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/T 13306
的规定。
7.1.1.2
标牌应固定在灌溉机组的明显部位,应至少标明如下内容:
a) 制造厂名称;
b) 产品名称和型号;
c) 额定流量,m³/h;
d) 额定压力,MPa;
e) 规定转速,r/min;
f) 额(标)定功率,kW;
g) 出厂编号;
h) 生产日期;
i) 质量(净重),kg;
j) 执行标准编号。
7.1.1.3
每台灌溉机组的配套柴油机、电动机、管及管件、水泵等应有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标牌或
标志。
7.1.1.4
应在配套水泵的明显部位标明红色旋转方向标志。
包装箱外壁的文字和标志应清晰、完整,主要内容如下:
a) 制造厂名称;
b) 产品型号、名称及数量;
c) 外形尺寸(长×宽×高),mm;
d) 质量(净重及连同包装的毛重),kg;
e) 包装箱的适当部位应有必要的符合GB/T 191规定的标志。
7.2.1 灌溉机组的包装应按GB/T13384
的规定,特殊包装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,但应能保证在正
常的运输条件下不致因包装不善而损坏。
7.2.2 包装前,产品外露的机械加工表面应有防锈措施。
7.2.3 包装箱内应有下列随机附件、文件,文件应封存在防水的袋内:
a) 装箱单;
b) 产品合格证;
c) 使用说明书;
d) 随机所供给的备、附件及专用拆装工具。
7.2.4 运输方式及要求可根据需要或按合同确定。
7.2.5 应采取措施保证在运输、装卸过程中不致因振动和碰撞等造成损坏。
7.3.1
经检验合格的机组应放于干燥通风的仓库内,临时露天存放时应采取防雨、防潮等措施。
7.3.2 凡存放12个月以上者,应进行必要的检查。
更多内容 可以 GB-T 25407-2010 轻小型移动式灌溉机组. 进一步学习